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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公布2024年广东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 
【 字体: 】【打印此页】  日期:202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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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统计局、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各重点用能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现将2024年重点用能单位名单予以公布,并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4年广东省重点用能单位


全省共有1912家重点用能单位(详见附件)。其中,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10000吨(含)标准煤的重点用能单位1120家,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5000吨(含)至10000吨(不含)标准煤的重点用能单位792家。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审查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应用,按要求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加强节能管理,减少能源损失,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各地重点项目投产和企业用能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2024年广东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




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统计局


2024422


(联系人及电话:蒋帮镇,020-83138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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