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工信规字〔2024〕4号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
《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1日
粤公网安备440604020016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