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第二十六批佛山市清洁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 |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此页】 日期:2023/1/17 浏览次数:2739 |
禅城、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南海、高明、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
根据《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的通知》(环办科技〔2018〕5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3号)等文件规定,经各区组织清洁生产专家现场验收并评审通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复核,网上公示,认定佛山市汇之源城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等154家企业(详见附件)为第二十六批佛山市清洁生产企业,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布,有效期为5年。
以上单位在有效期内变更单位名称的,应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5年有效期届满前,应按有关程序要求,开展新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核验收。有效期届满后未通过审核验收的,佛山市清洁生产企业称号自动取消。
附件:第二十六批佛山市清洁生产企业名单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月13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冯震宇,电话:83994960;市生态环境局联系人:孔结文,电话:83994878)
来源: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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