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进一步推进低碳发展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和参谋作用,不断提升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根据工作需要,我协会拟组建低碳发展专家库,现公开征集专家库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来源
专家来源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行业龙头企业、各类研发机构等单位。
二、入库条件
(一)长期从事绿色低碳行业,熟悉国家和有关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生产工艺。
(二)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并接受监督与管理。
(三)具有副高或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咨询、研究、评审、验收、外出考察等工作。
(四)具有一定的碳排放方面专业水平,至少满足以下其中一项:
1.参与过碳减排的相关项目研究,为项目主要负责人;
2.参与企业、行业或区域的碳减排规划等等工作,为项目的主要参与者;
3.在国家专业杂志或会议上发表过与碳减排项目的论文,或出版著作,本人应是独立发表或排名前三位;
4.开设或讲授过碳减排相关的课程(10个课时以上);
5.参与编制碳排放方面标准,为标准主要编制人员。
(五)从事相关业务活动中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无被取消相关专家资格等情形。
三、专家职责
(一)接受协会委托,协助企业和单位等制定碳减排发展规划。
(二)参与碳减排政策和法规的咨询或建议,开展碳减排的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制定。
(三)参与碳减排相关项目的评审、评定或鉴定等相关工作。(四)推荐、介绍和推广碳减排技术,为企业或行业进行碳排放的培训和经验介绍。
(五)参与协会组织的碳减排相关活动。
四、征集程序
(一)凡符合条件要求的人员,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报名,报名人员需填写《佛山市低碳发展专家库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同时提供专家个人身份证、职称证书、专业水平证明等有关材料扫描件。上述材料包括WORD和PDF版于2024年4月30日前发送至fscp2009@163.com,电子邮件请以“低碳发展专家库-姓名”为标题。
(二)我协会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审核,对提出申请的专家进行遴选和资格确认后,确定和公布低碳发展专家名单。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757-82560107、82560109
邮箱:fscp2009@163.com
附件:《佛山市低碳发展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佛山市清洁生产与低碳经济协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