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取2019年度会费的通知 |
【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此页】 日期:2019/8/5 浏览次数:1997 |
各会员单位:
为了推进协会2019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发挥协会职能,更好地为会员服务,现根据《佛山市清洁生产与低碳经济协会章程》有关规定收缴2019年度会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一)会长单位:30000元/年
(二)副会长单位:10000元/年
(三)理事单位:5000元/年
(四)一般会员单位:2000元/年
二、缴纳方式
请各会员单位(已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除外)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会费转账或汇款至我协会账号,汇款或转账后,请在汇款、转账底单复印件上写明会费收据的抬头、邮寄地址、收件人姓名及电话,通过邮件或传真至协会秘书处。
秘书处收到邮件或传真并查实款项后,将“广东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以及2019年度“会员单位证书”快递至各会员单位。
三、汇款账户
收款单位:佛山市清洁生产与低碳经济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禅建支行
账 号:44001664301053004045
汇款用途请注明“2019年会费”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兴旺 韦湘林
电 话:0757-82560109 0757-82560107
传 真:0757-82560109
E - mail :fscp2009@163.com
佛山市清洁生产与低碳经济协会
2019年8月5日
佛山市清洁生产与低碳经济协会关于收取2019年会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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