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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 字体: 】【打印此页】  日期:201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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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现批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等三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

  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

  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造纸工业》(HJ 821-2017)。

  以上标准自20176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kjs.mep.gov.cn/hjbhbz/)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7425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各标准主编单位。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426日印发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附件1

  ( HJ 819-2017 2017-06-01实施)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提出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 附件2

  ( HJ 820-2017 2017-06-01实施)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火力发电厂及锅炉自行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提出了火力发电厂及锅炉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造纸工业 附件3

  ( HJ 821-2017 2017-06-01实施)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指导和规范造纸工业企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提出了造纸工业企业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附件下载:

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pdf

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pdf

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造纸工业(HJ 821-2017).pdf

来源:环保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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