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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济宁市建筑节能 打造绿色低碳环境 
【 字体: 】【打印此页】  日期:201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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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是关系到我国建设低碳经济、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之一。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建设系统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调整经济结构、推动城乡建设转型升级的重大战略任务,市住建委认真抓好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绿色建筑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等工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发展绿色建筑是山东省近年来建筑节能的一项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绿色建筑,在全省范围内率先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绿色建筑发展目标,为济宁市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目前已获得住建部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7个,建筑面积106.24万平方米。成功指导太白湖新区获批山东省首批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并获得省级奖励资金1000万元。2014年7月底,太白湖新区济宁新世纪100社区、济宁清泉美景、济宁冠鲁·明德花园一期,约11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通过了省住建厅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评审,鸿顺·观邸二期二星级绿色建筑也已通过省住建厅初评,目前项目单位正在积极完善相关申报资料。太白湖新区已超额完成绿色生态示范城区项目落实任务。

近年来,济宁市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达到新高度。兖州区、汶上县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县,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170余万平方米,获得国家奖励资金3200万元。通过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打造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网络一体化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2013年底前完成了数据中心(监测平台)建设任务,并完成了40栋公共建筑楼宇子系统安装,去年底,省专家组验收,对济宁市的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质量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今年初通过政府投资,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市直10栋机关办公建筑安装了监测子系统,并顺利通过验收。截至目前,济宁市已完工的和正在施工的监测项目已近70栋,其中上传数据的已有60栋。上半年,已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0万平方米。

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并结合济宁市实际,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推行过程中,住建部、省住建厅多次视察,认为该项目在全省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在此基础上,市住建委成立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领导小组,近年来共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502.38万平方米,均超额完成省下达济宁市任务。经过节能改造,住宅冬季室内温度普遍升高3℃~5℃,大大提高了居住舒适度。

巩固“禁实”成果发展新型墙材

继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全面实现“禁实”以来,加大对粘土砖厂关停改造力度,2012年底对全市50家粘土砖厂全部完成关停改造。目前,济宁市已建成煤矸石烧结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质隔墙板及多种外墙外保温产品企业94家,可年产新墙材32亿块标砖,外墙外保温板20万立方米,外墙外保温系统砂浆12万吨,不仅满足济宁市建筑节能市场需求,还远销周边省、市,带来良好经济效益。与此相呼应,发展绿色建材、加快开发推广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技术以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品等新型安全、环保、可循环利用的建材,亦成为济宁市十分重视的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和省、市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建筑节能推进面临重大机遇,下步工作中,市住建委将继续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为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和生态济宁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光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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