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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细则 
【 字体: 】【打印此页】  日期:201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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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南海、高明、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为了推进我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规范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实施指南》和《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办法》的规定,我局制定了《佛山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佛山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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