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征集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研究课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择优遴选一批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组织开展研究,并对实施基础好的团体标准采信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为加快建设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基础。
一、推动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研制和采信具有重要意义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通知》着眼于碳排放重点领域——工业行业,以钢铁等工业中间品,锂电池等外贸重点产品以及直接面向消费者的电子电器产品为主要对象,推动市场需求迫切、供应链带动作用明显的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研制和采信工作,对于加快完善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落实产品碳足迹工作任务的内在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产品碳足迹工作,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将构建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作为重要任务予以提出。《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落实相关要求,明确了制定发布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并开展采信工作等任务。《通知》的发布体现了工业产品领域对以上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是将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由“施工图”转化为“实景画”的重要一步。
二是完善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的关键环节。工业产品以中间品居多,数据显示工业全行业产出70%以上用于中间投入,意味着许多工业产品既是上一生产环节的产出,又是下一生产环节的投入。《通知》聚焦钢铁、水泥、乙烯、合成氨等工业中间品,研制碳足迹核算标准并进行采信,既服务于上述产品碳足迹核算工作,又为使用这些产品作为原料投入的下游行业开发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提供了坚实的方法基础,把握住了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网络”中的关键节点。
三是推动生产环节碳减排的重要抓手。工业是排在能源部门之后的第二大碳排放来源。《通知》以工业产品为对象,通过开展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研制和采信工作,提供更多、更权威的标准,能够帮助更多工业企业有效识别碳排放关键环节,找准降碳着力点,并通过产业链的传递和带动作用,推动上下游链条企业降碳,有助于从产品生命周期和供应链角度带动全行业碳减排。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以四部门办公厅联合发文的方式,向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征集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研究课题,对征集范围、具体要求、工作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一是确定了工业产品征集范围。《通知》以列举的方式划定了征集范围,涵盖钢铁、电解铝等15种重点工业产品。除锂电池外,《通知》与《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涉及的工业重点产品保持了完全一致。此外,《通知》在征集范围中还提及了其它市场需求迫切、供应链带动作用明显的工业产品,为更多、更广泛的产品纳入征集范围提供了可能,体现了一定程度的灵活性。
二是明确了研究和技术要求。《通知》对征集的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研究课题的具体研究内容和技术要求进行了明确,相关要求清晰详实,易于理解。在研究内容上,《通知》要求征集课题对产品所在行业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产品碳足迹管理、评价标准及应用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梳理,并提出相关标准建议。在研究技术上,《通知》要求提出的标准技术内容要与今年9月发布的国家产品碳足迹核算通则标准《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和指南(GB/T24067-2024)》保持协调一致,命名和知识产权也要遵循相关规定。
三是规定了工作程序。《通知》从组织推荐、组织实施、成果应用三个方面规定了工作内容、具体流程和时间节点,明确了由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负责推荐和组织研究,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进行择优遴选,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并发布团体标准推荐清单。对实施基础好的团体标准采信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相关工作程序主体清晰、流程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以《通知》发布为契机,加强各部门、各行业、分领域的交流合作,结合中间品、制成品等不同工业产品特征,按照“急用先行”“主动作为”等要求,加强各类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统筹协调。同时,以标准体系构建为基础,推动核算工作并陆续发布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因子,持续深化成果应用。
(作者: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减污降碳协同研究部副主任 张彬)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