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您当前位置:首 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广东省固体废物(不包括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字体: 】【打印此页】  日期:2020/8/7
  浏览次数:2301

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


4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自20209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固废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规范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管理工作,我厅起草《广东省固体废物(不包括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工作程序》,现征求你们的意见,请将书面反馈意见于821日前反馈我厅。


附件:广东省固体废物(不包括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管理工作程序.pdf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087


联系人及电话:张兴红  020-87535340



邮箱:zhangxinghong@gdee.gd.gov.cn


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返回列表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20I(东建大厦20I) 电话:+86-757-82560107 / 82560109 传真:+86-757-82560109
版权所有(C)佛山市清洁生产与低碳经济协会
粤ICP备20006041号  

粤公网安备44060402001654号


网站建设:经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