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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 2021年省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 字体: 】【打印此页】  日期:20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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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046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题


本次的项目申报包括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使用、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三个专题。具体的申报条件和奖补标准详见《省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附件1要求,于615日前将有关材料上传佛山扶持通(fsfczj.foshan.gov.cn)。申报单位帐号请自行在网上注册申请。


(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佛山扶持通平台上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将审核结果通知项目申报单位。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和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对企业及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格的符合性负责,对审查过程和推荐结果负责。


(三)项目通过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网上审核后,项目申报单位应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打印纸质版材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收一式三份,如各区另有要求,请另行通知),报送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求在相关表格及文件、封面、封底加盖企业公章,在侧面盖骑缝章。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四)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需在企业申报材料中的《省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项目审核意见》,封面和封底加盖公章,在申报材料侧面盖骑缝章。


(五)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需在630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各专题资金申报入库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将不再受理。


(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工作流程开展项目评审,包括书面评审和实地核查。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和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2个专题将对项目实施地进行核查,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使用专题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申报单位以及申报产品购买方进行核查。请收到实地核查通知的申报单位,积极配合并协调申报产品购买方完成实地核查工作,如实地核查工作无法开展,将取消申报项目的立项资格。


三、资金安排


项目通过评审入库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要求将项目库情况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作为省因素法分配资金的重要依据。该批入库项目的奖补资金将根据省财政2021年下达我市的省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总量情况进行分配。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实施内容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含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同一实施内容的项目确因特殊情况已申报其他专项资金的,必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情况及原因。


(二)申报单位要保证上报材料真实可靠,保证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填写承诺书,如经专家评审、审核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将该情况作为失信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奖惩,向社会公开,同时停止申报单位5年内的专项资金申报资格。


(三)申报单位对政策和申报要求存在疑问的,可向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科室咨询,联系电话见附件3



附件:1.省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2.省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申报入库项目汇总表


3.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4.省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相关政策文件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516


(联系人:谢致君,联系电话:83981397



附件下载:附件4: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相关政策文件.zip

附件下载:附件3: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咨询电话.xls

附件下载:附件2:省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申报入库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下载:附件1:省级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zip




来源: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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