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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有关领导就环评制度改革的问题答记者问 
【 字体: 】【打印此页】  日期:20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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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25日上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举行2020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副厅长周国英就环评制度改革的问题答记者问。


广州日报:刚才领导提到要进行环评制度改革的问题,环评很受关注,关于深化环评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也即将出台,请问指导意见具体有哪些新的措施,怎样推动这些措施落地?


周国英:谢谢您的提问,也谢谢媒体关注环评制度改革工作。环评制度改革是我们在实施过程中一直推进的一项工作。这些年来,我们一直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不断地推进环评的改革,包括前几年一些权限的下放、程序的优化、内容的简化。从目前统计情况看,在我省建设项目一年约有18万个,98%以上可以在当地“就近办”,80%以上通过登记表备案形式“马上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我厅着手拟订了《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该意见近期通过了省政府常务会的审议,最近就会出台。


在环评改革中,我们总体思路是强化宏观、简化微观,就是按照强化“三线一单”的总体空间管控,优化区域规划环评的作用,简化具体项目环评的管理,有效把环评制度和许可制度衔接,构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体系的总思路来推进环评制度改革,应该说这次改革的力度和程度是历次以来最大的。主要的措施有几个方面:


第一个是进一步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的先行先试。赋予广州、深圳以及改革试验区省级审批权限,同时我们也希望大湾区内的城市能够先行先试,在省的框架下更好创新。


第二个是优化区域规划环评机制。我们的园区规划环评一直在实施,但是在实施过程当中,刚性的力度不够,这次特别强调对园区规划环评的管控要求和准入要求,同时也要求园区要每年开展环境质量的统一监测和评价,公开和共享园区环境信息,这样也可以为我们建设项目的环评简化提供基础。


第三个是优化建设项目的分类管理。我们按照“该严则严、能简则简”的原则,改革建设项目分类管理。第一是该严的严,对石化、采掘、冶金、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等生态环境影响大、风险高的项目实施重点管理,严格环评要求。第二是能免的免,对一大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不再要求纳入环评管理。第三是试行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对已开展规划环评的专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或符合有关情形的建设项目试行告知承诺制。


第四个是简化建设项目环评的内容。对符合工业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项目,精简环评编制内容,园区规划环评已有的内容项目环评无需另行编写。另外也简化了海岸工程的环评,原来海岸工程既要编海洋环评,又要编项目环评,现在就明确无须另行编制海洋环评。


第五个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项目的服务力度,而且建立全省上下统一环评审批系统,推动信息共享。


最后,试点推进许可制度和环评制度深度融合,希望通过试点推动环评和许可统一受理、统一审批,实现一个项目一次办理,推动两个许可的融合。


为了落实好这个意见,首当其冲,我们正在着手制订两个目录,一个是重点管理项目的目录,目前包含八大类35小类的建设项目,占了所有项目的2%左右。一个是豁免环评手续的名录,这块也是结合目前生态环境部为了疫情防控出台的一些关于环评豁免试点的工作要求,在此基础上,我们也做了清单,大概包含了30大类53个小类的项目。这些项目占的比重会比较多。当然豁免项目的环评审批并不是豁免它的环保要求,该做的环保要求还是要落实。


为确保改革举措的落实,将提出以下保障措施:一是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改革实施方案,定期总结评估,并加快制定实施“三线一单”,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有效指导环评微观管理。二是强化环评报告质量管理。依托国家环评信用平台,建立信用管理制度、黑名单制度,加大环评编制质量抽查复核频率和惩处力度等,督促建设单位保证环评报告质量。三是加大对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的监管,通过环境监管执法以及日常的监督,使环评的要求能够落实到位。


总之,希望通过环评改革,更好地落实“放管服”的要求,同时从严管控重污染项目建设,推动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能够更加协调,服务好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广东省环境生态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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